第十二章 兰开斯特(1/2)
“嗯……”
约翰看着小小的兰开斯特,心里不由得感到一丝凄凉。这北英格兰的确穷,但他怎么也没想到会穷成这样。
兰开斯特市的城墙看上去破破烂烂,一股子叙利亚难民风,再加上像泥坑一样的土路,散发着一股股牲畜的粪便臭味,让约翰很难绷得住。
古老的兰开斯特城堡犹如活化石一般,城墙上爬满了绿色的苔藓。
虽然这里是王室领地,但约翰还是难以想象。他几乎是捏着鼻子住进了这座城堡当中,命令仆人们将这座城堡打扫了一番。
和其他有着悠久历史的城市不一样,兰开斯特是一个很新的城市。它在1086年才首次被英格兰王室记录下来。但实际上,这里的市民估计也就两千人上下,勉强算是城市。
这里的建城史估计还不到百年,但已经见证了许多辈人。
等仆人们将城堡内部打扫了一番之后,约翰才觉得这里勉强能住得下人。
约翰占据了城堡顶层的房间,并且还奢侈地用另一个房间做自己的藏书阁,并且让纪尧姆住在那里看管自己的日记。
安置下来之后,约翰只觉得自己肚子饿得很。上一次吃到好吃的热饭,还是在曼彻斯特的时候。值得一提的是,给约翰做好吃的,还是从佛兰德斯和意大利来的商人。
这些外国人做的食物,比英国人自己做的要好多了。
“王子殿下——”
一名冒冒失失的骑士连滚带爬地跑到了约翰面前,然后单膝跪下,摘帽行礼,动作一气呵成。
“见到您是我的荣幸,请您原谅我的冒昧,我的名字叫爱德华,爱德华·菲茨罗贝尔,兰开斯特的郡守。”
好奇怪的名字。
约翰瞬间被北英格兰人的民风震撼到了。爱德华是盎格鲁人才会用的名字,菲茨罗贝尔则表示他是一个叫罗贝尔的人的儿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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