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安十三年九月,夜,刘备军连战连捷,新任军师诸葛亮两度烧退曹军,但是刘备军的士卒们,并无一点得胜的喜色,反而气氛凝重。
秦秋攥着手中的骑弓,手指摸向身侧的箭囊,拈了一只羽箭,随后又松了手,只在箭羽上留下些手汗。看过三国的都知道刘琮投降曹操,刘玄德携民渡江的事。
“贼老天,居然把我送到吃人不吐骨头的乱世,而且还是一个小卒,至少也得安排个富豪当当吧?”
看着远处的星空,秦秋难以想象,一个星期前,自己还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。在从参观传统武学回去的路上,不小心落入河中,他只感觉那河深不见底,自己不停地往下坠去。
待他被人捞上来时,已经出现在东汉末年的刘备军中,担任护送刘备家小的骑卒,还是刚征兵选入的。
好在老天爷似乎并不是让他来送死,之前在传统武学参观的各种传统枪法,箭术,竟然刻在脑中,虽说大部分武学被脑雾遮掩,但杨家枪法却能完全记住。这两天,他趁着休整的时间,抓紧演练,为了多一丝生机。
晚上寒风透骨,满山上下到处都是百姓的哭声。秦秋看向那些反复搭建的窝棚,破败不堪,窝棚豁口后面,挤挤挨挨地蹲坐着蓬头垢面的难民。
“带着老百姓跑...这不是把他们往火坑里推吗?可能就是用来殿后的。”秦秋腹诽,不过这两天的形势他也看在眼里,百姓极大的拖延了行军的速度,若是单纯的行军,刘备军早就能抵达江夏。“或许是为了人力资源。”
“哇哇哇!”几只不知名的鸟怪叫着掠向空中。
羽箭立刻被秦秋从箭囊中抽出,弓开满月,秦秋对着林中晃动的人影。
“我...我...走不动了。”那声音断断续续,粗噶的声音像是老榆木发出的,他对着另一个纤弱的身影说到。
“不会是细作吧?”收起弓箭,秦秋一手按住环手刀的刀柄,蹑手蹑脚地缓步走上前。
借着月色,便见到那个干瘪老头,他身躯佝偻,乱世风霜彻底摧折了他的筋骨,树皮般的皮肤垂坠着,挂在他的脸上,形成纵横的丑陋皱纹。
或许是年纪大了,或者是见惯了生死,已经不再畏惧死亡,老头絮絮叨叨。
“九月份啊,九月不算忙,但也要耕田啊……要抓蛀虫,掏稻杆子,修竹地...要是你父亲还活着...他是孵鸡鸭蛋的好手...”老头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,他又看向自己的孙儿,确切地说,他只能看出一个模糊的影子,他的眼睛早不行了。
秦秋听见了,不由叹气。
汉帝国经历了黄巾蚁民们的群起暴乱,豪强枭雄之间互相攻伐,又进一步摧毁了社会秩序和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底线,蠢蠢欲动的野心家们纷纷扩张势力。人间沦为鬼域,白骨遮蔽平野,盗贼蜂起,奸雄鹰扬。
倒霉的却永远是老百姓!
老头说话声越来越小,场面一时默然。
片刻后,老头哆嗦着的手,从兜里小心翼翼摸出两枚鸡蛋:“我老了,走不动了,这个你拿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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